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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行业月度十大新闻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时间:2023-12-22 09:35:47
编辑:shipinbiaozhun
6、我国新增三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1月11日,媒体从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处获悉,我国的河北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安徽铜陵白姜种植系统和浙江仙居古杨梅群复合种养系统三项遗产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正式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至此,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增至22项,数量继续保持世界首位。
宽城建立了以板栗为核心的传统栽培系统,同时种植其他作物和药材,兼顾发展家禽产业。安徽铜陵的白姜种植系统是中国南方姜种植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17个姜品种,白姜为主要品种。中国浙江省东部的仙居古杨梅群复合种养系统是杨梅主产区,种植杨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00多年前,许多村民同时种植茶叶、养鸡和养蜂。
点评:挖掘农业文化遗产价值,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在许多国家,一代代农民、牧民、林农和渔民以多样化的物种及其相互作用为基础,利用适用于当地条件的独特的管理实践和技术,创造、发展并保持着一些专门的农业系统和景观。这些建立在当地动态知识和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农业系统巧夺天工,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仅产生了独具特色的美学景观,维持了具有全球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生态系统和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更为人类持续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保障了人类的生计安全和生活质量。
我国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项目不仅存在丰富多样的物种基因,而且拥有秀美的农牧业景观,对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提升遗产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建设美丽田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人文社会价值。
7、共同推动减少塑料污染
《“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发布
当前,应对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环境治理领域的热点议题。11月7日,在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际竹藤组织共同主办的首届以竹代塑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政府与国际竹藤组织联合发布《“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提出“以竹代塑”六大行动目标、23项具体行动,并在此基础上呼吁相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教育机构等,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中纳入“以竹代塑”元素,共同推动减少塑料污染。
点评:彰显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担当与务实行动
随着白色污染日益成为威胁全球环境的突出问题,寻找更合适的塑料替代材料成为紧迫课题。作为生物降解材料的一员,竹材固碳能力突出,生长速度快,是理想的绿色可持续材料。专家测算,若全球每年使用1亿吨竹子替代聚氯乙烯产品,预计将减少约6亿吨二氧化碳排放。我国竹资源丰富,共拥有竹类植物857种,2021年竹林面积达756.27万公顷。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竹加工企业1万多家,竹产业产值从2010年的820亿元增至2022年的415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从科研成果到企业实践,再到国家行动、全球倡议,我国提出这一好“竹”意,将为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积极贡献。“以竹代塑”倡议彰显了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担当与务实行动,将对进一步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8、《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发布
为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包括七章,共四十五条。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明确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从立项、起草、审查、公布、修订和跟踪评价各环节,突出强调了以风险评估为科学依据、明确标准研制内容、严格项目承担单位技术能力要求、优化委员会审查机制和提升审查效能等相应重点措施;规定了地方标准职责和备案要求等,明确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衔接要求。
点评:更加符合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
食品安全不但影响大众健康,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信心。食品安全水平必须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现行《办法》于2010年颁布实施,对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及201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定。新《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体现,也更加符合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
9、最高法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包括“郭某诉某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刘某诉某鹿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诉上海某生鲜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在发布本批典型案例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亦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点评:从根本上解决“知假买假”问题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司法解释,规定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裁判规则对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惩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有的购买者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大量购买、连续购买、高额索赔,甚至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对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尚不一致,导致类案裁判不统一,未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影响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制裁效果,不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主要明确和统一两方面的裁判规则。本次发布的案例从客观标准认定“消费者”范围,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延续了最高人民法院一贯的司法政策,有利于消弭争议、统一规则,遏制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知假买假”问题,为保护食品安全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10、“两高”联合发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联合发布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4个案例,涉及牛肉制品、减肥食品、米粉、腊肉4类食品,包括以假充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典型犯罪手段,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2013—2022年,司法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4.5万余件,追究刑事责任6.2万余人,此外,还对大量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罪名定罪处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点评: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人民至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
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严密了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各级法院、检察院将食品安全司法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筑牢打击违法犯罪、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的发布,可集中展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记者:罗晨)